2018年9月12日,德城区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我所刑事法律事务部郝丽华律师、宋晓光律师、吴明远(实习)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作为辩护人参加此次庭审。
接到指派后,我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全体律师对此案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对关键点一一梳理最终形成严密的辩护方案。
庭审中辩护人分别就本案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辩护,发表了辩护意见,充分保护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
通过此案件,我所刑事法律事务部进一步掌握了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辩护技巧,对于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法律法规规定、有关部门指示精神有了更深的把握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