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律师办理执行案件法律实务培训”。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孙瑞玺、枣庄市律师协会会长崔少华出席培训会并发表讲话。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专职研究员谭秋桂博士从五个方面讲述了《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变迁及若干重要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于喜富庭长从十三个方面深刻剖析了《民事执行实务疑难法律适用问题》。我所派出高博、姚立两名律师参加此次培训。
针对执行难问题,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其中对执行程序作了大量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网上“老赖”黑名单系统;今年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等44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俗称的“老赖”)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全面进行限制,更大范围惩戒失信被执行人;11月7日,最高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通过畅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恢复渠道,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