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刘爱菊律师收到了一面写有 “律法精湛,不负重托” 的锦旗。这面锦旗,是某学校对刘律师在校园伤害案中专业服务的诚挚感谢,更是对刘律师办案水平和能力的高度认可。
本案源于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甲在课间活动期间被同班同学乙撞倒,导致右眼部受伤,构成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产生诉讼的案件。事故发生后,因赔偿问题双方家长未能达成一致,学生甲遂将学生乙及法定代理人、某小学及校方责任险承保单位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刘爱菊律师作为校方委托代理人,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从学校日常管理规范、安全教育落实等多方面,详细阐述了学校已全面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观点和相关法律依据,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和支持。
经过法院的公正调解,本案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学生乙及其法定代理人赔偿学生甲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9万元,并当庭一次性给付完毕;同时,学生甲承诺不再就此次事故向学生乙及其法定代理人、某小学及校方责任险承保单位某保险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是2024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点名”提及的“学生抽凳子行为导致他人受伤,学校是否担责”典型案例后,德州市区法院支持学校不担责的第一个案例。
该调解书的达成,不仅解决了各方当事人的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更重要的是向广大社会公众传递了一个鲜明的法律风向:即应该用法律厘定校园安全责任,支持学校依法开展正常教学活动。同时,也提示社会公众应坚守法律底线,根据事故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确定各方责任,不能越过法律底线向学校“过度追责”,让学校在安全管理上沦为弱势群体。
刘爱菊律师此次成功代理校园伤害案,不仅展现了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也为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相信在法律的保驾护航下,校园生活将更加美好、和谐。
律师简历
刘爱菊律师,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德州仲裁委仲裁员,德州市人民调解专家。
主要业绩:自2012年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事、商事案件及非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较高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在承办案件和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诚信待人、勤勉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努力运用法律知识为委托人竭诚服务,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信任和广泛赞誉。
曾为中国银行德州市分行及各支行、德州市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机构提供过法律服务。担任乐陵市人民政府、山东皇明太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皇明洁能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德州镕泽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瑞森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德州弘德技工学校和多所小学等十余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主要致力于金融业务、建筑房地产、商事合同及婚姻家事等纠纷的处理。每年走进中小学、各级妇联、企事业单位进行公益普法讲座10余场,积极履行律师法律援助义务,承办援助案件,多次被律所评为优秀律师和优秀公益律师。
个人荣誉:德州市三八红旗手、德城区“优秀志愿者”、德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德城区2023年度优秀律师。
社会任职: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青少年法制讲师团成员、山东省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山东省妇联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讲师团成员、齐鲁巾帼法治宣讲志愿者服务团成员、齐鲁巾帼维权志愿者、德州市义工志愿者联合会法律服务团成员。
德州市人民调解专家、德州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团秘书长、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团成员、德城区普法讲师团成员、德州市新影小学法制副校长、德州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法制副校长。
执业领域:建筑房地产、商事合同、婚姻家事、劳动争议。
电话:13605348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