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六岁现象”与犯罪心态

  去年7月份,我市南岗区某中学一名初三学生因小小摩擦与同桌发生厮打,致使同桌身受钝器所伤,抢救无效死亡。这一沉痛事件再次向人们警示,防止青少年犯罪、尤其是防止心理最不稳定的十五六岁少年犯罪,已迫在眉睫。

  一件区区小事,残害了一个十六岁少年的生命,也毁了一个十五岁少年的前程。人们不禁要问,惨剧何以如此轻易发生?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教育专家分析说,心理上的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而不良社会环境的熏染和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又助长了青少年的心理缺陷,有的甚至直接促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对于学校来说,尽管多数开设了法律课,有的还设有学生心理咨询室,但法律教育、心理教育均停留在讲几堂课的表面化水平上,缺乏对症下药。对一些看似平常的学生间的矛盾冲突可能发展成严重问题的预见性不强,特别是对一些性格特殊、行为异常的学生缺乏具体的监控、矫正措施。记者在采访一些犯罪少年时,发现他们的法律意识都很淡薄。在看守所里,一名用刀伤害同学致死的少年还天真地问记者: “我什么时候能回家?我的作业还没写完。”

  针对青少年十五六岁的犯罪特征,曲伟杰心理学校魏慧平老师认为,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心理:好奇青少年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这是他们的天性。但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正确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盲从在一些共同犯罪中,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并没有完全认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随其他成员盲目干事,人云亦云,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攀比虚荣近年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里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导致他们不择手段地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逆反从生理角度讲,青少年正当逆反心理强烈的时期,对一些家长的 “棍棒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差生的做法,一些青少年“不堪忍受”,产生了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他们甚至会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反抗。报复蓄意报复是青少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主要动机之一。由于青少年心理状态不稳定,控制力不强,容易冲动,当遇到别人的挑衅时,往往表现得格外烦躁,缺乏理性思考。寻求刺激由于一些腐朽的精神文化产品的腐蚀和诱导,一部分青少年对物质和精神生活有着畸形的追求,喜欢寻求一些所谓的刺激,甚至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范畴。

     从上述青少年犯罪的心理来看,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都在他们心灵中有着不同程度的折射和反映。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一方面是要针对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还要在教育中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健康向上的轨道上来;另一方面,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以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

摘自(《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