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长,影响因素多,涉及的管理性规定多,实践中违法建筑、明招暗定、“黑白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突出,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难度很大。2019年5月18日上午,关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解读与适用讲座在我所会议室举办,我所高级合伙人、建筑房地产业务部主任刘东律师担任主讲人。
刘东律师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标准、“四证”不齐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无效合同下损失赔偿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请求主体和范围、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路径等方面,深度解读有关条款,特别是对解释(二)对解释(一)作出调整及新增的条款进行了全面细致解读。
通过本次讲座,大家对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有了更深、更全面的认识,有助于对建筑工程领域法律风险防控策略的调整做好预期准备,并为大家将来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诉讼案件,提供新的思路和辩点。
刘 东 律师
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建筑房地产业务部主任。1994年毕业于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后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学习,取得法学本科学历。一直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及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熟悉企业的劳资、营销、合同等管理事务的风险及规避技巧。
专业擅长:建筑施工、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及刑事辩护与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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