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团省委开展“六大行动”抓好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和管理

为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与青少年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发挥好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具体利益的职能作用,山东团省委在全省范围内针对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围绕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领域开展“六大行动”,切实帮助重点青少年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

  一是针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开展“关爱行动”。以加强亲子沟通,强化监护职责为重点,联合教育、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在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相对集中的中小学校广泛建立“亲情驿站”,开展“十个一”配套服务。即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建一份亲情档案,联系配备一名“亲情家长”,为每个“亲情驿站”安装一部电话,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每周可以与父母通一次电话,每月给父母写一封书信,每月老师进行一次家访,每学期邀请教育专家开展一次讲座,交一个“手拉手”好朋友,每学期组织一期“感恩父母”主题队会,到父母务工的城市进行一次生活体验等。举办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进城团聚一家亲”活动,来自定陶、牡丹、东明、章丘、临淄等5个市(县、区)的32名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同在济南打工的父母共同参加了亲情团聚活动。菏泽团市委举办“‘鸿雁传情一家亲’农村留守儿童书信大赛”活动,为留守儿童与打工父母架起沟通的桥梁。

  二是针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开展“导航行动”。充分发挥社区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摸清各街道社区内社会闲散青少年底数和有关信息。就系统的使用建立工作制度,录入闲散青少年信息,对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辖区内闲散青少年信息。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定期了解闲散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学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辅导、生活帮扶、就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服务。

  三是针对问题青少年,开展“帮教行动”。对服刑劳教青少年,借助有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两走一联”活动。对两劳释放青少年,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安置帮教。对有轻微违法和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建立“帮教档案”,坚持做到“五清”,即主要问题清、家庭情况清、主要社会关系清、经常接触人员清、现实表现清。积极推广烟台市芝罘区启迪学校和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社区矫正的做法,制定并规范教育感化机制,引导问题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积极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纠偏帮教工作,先后在青岛、淄博、烟台等市试点创新工读教育方式,探索“青少年启迪学校”建设模式,对问题青少年及其他罪错青少年进行适度有效的启迪教育和纠偏教育。平度市等地出台政策,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问题作出新规定,有效保护了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继续进行学校教育的权利。

  四是针对进城务工青年,开展“关怀行动”。开展2007创业风帆助你行——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活动,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免费培训机会近2000人次,优惠培训机会近5000人次,涉及技术技能、法律保护、卫生保健、心理健康、文明礼仪等项目。在进城务工青年相对集中的企业或社区,广泛成立“4+x”模式的“新市民之家”(“4”为其配备一名志愿者执业律师、一批法律书籍、一套青少年法律报刊和一台电视机,“x”为各地团组织和企业、社区为“新市民之家”配备的维护进城务工青年权益的其它设施和物品),切实把“新市民之家”建设成为进城务工青年的维权阵地。针对工资拖欠、超强劳动、拖延工时、工伤赔付等进城务工青年反映集中的权益侵害问题,利用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资源,动员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开展维权工作,切实为进城务工青年办实事、解难事。

  五是针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保护行动”。联合民政等部门,推动各市成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针对跨地区流动的流浪未成年人,探索建立“爱心接力”机制,减少反复流浪,切实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联合公安等部门,对操纵未成年人和盲聋哑青少年流浪乞讨、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

  六是针对困难青少年,开展“救助行动”。通过实施“希望工程”,开展“手拉手”、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及时对生活陷于困境的青少年进行救助。今年山东全省希望工程共募集资金1788万元,援建希望小学39所,资助贫困学生8875名。积极发挥青少年宫、素质教育基地等团属资源的作用,向零就业家庭、享受社会低保家庭等困难家庭的孩子提供免费特长培训。充分调动家庭、学校、社区、传媒、医疗等各方面力量,通过采取家庭关爱、健康教育、社区照顾、传媒引导、医疗跟进等措施,努力解决困难青少年在成长中的心理问题。临沂团市委举办“让世界充满爱”——暑期困难家庭子女免费艺术培训班,为来自全市80余名困难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了1个月的艺术启蒙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