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关注农村发展 土地流转必须防控法律风险
2016年0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2月18日讯(记者 刘潇) “十三五”期间,德州将深入实施现代农业十大工程。同时,围绕建设京津冀鲁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打造周边城市放心农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支撑。 据了解,近年来频发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发现存在较多问题,主要现状表现为:一是流转合同不规范;二是部分合同履行困难;三是矛盾化解难度较大。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包含的不稳定因素多,矛盾冲突激烈。
“德州农业迎来大调整、大改革、大发展的时期。”政协委员艾宪松称,现在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非常热点。据此,他建议,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在各县(市、区)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尽可能做到连片开发、集中流转、便于耕种。
同时,完善土地流转书面合同制和登记备案制度,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集中流转特别在土地流转合同中要明确流出方和流入方的权利、义务,流转土地的四至、面积、流转期限、土地用途、流转费用、交纳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要明确、具体。
“加强法制宣传和资信审查,可以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艾宪松称,通过法制宣传,切实提高村委会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其在签订、履行土地流转合同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遇到法律问题及时咨询顾问律师。
“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纠纷调解机构,强化基层调解,保证调解委员会工作落到实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期。”政协委员艾宪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