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构建中国特色少年审判制度

加强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构建中国特色少年审判制度


        本报泉州7月1日电   全国部分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座谈会暨福建省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今天在福建泉州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并讲话。沈德咏指出,加强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不仅有利于更好地贯彻执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而且有利于少年法庭工作全面发展,为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审判制度、构建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拓宽新的思路、开创新的途径。

        沈德咏指出,少年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少年法庭改革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少年法庭改革试点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由少年法庭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改革措施,它不仅对深化少年法庭的改革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而且对于巩固和发展少年法庭工作成果、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意义非同寻常。

        沈德咏强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是人民司法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是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需要。要巩固少年司法组织机构,努力稳定少年司法法官队伍,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力量;要结合中国国情、结合本地实际,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少年司法组织格局,以更加切合实际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现社会和谐进步;要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要积极推动少年立法及其完善,进一步完善有关少年刑事审判方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探索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的审判工作机制;要加强相互协作,努力完善政法一条龙的少年司法工作体系;要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加快形成更为完善的少年司法社会配套工作机制。

        沈德咏强调,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牢牢把握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的客观规律和正确途径,积极稳妥地推动少年司法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始终坚持依法改革,牢牢把握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改革的法律底线。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探索建立更加社会化、更加大众化的少年司法制度。要始终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注意研习、借鉴国外少年司法制度方面的有益经验。要在坚持少年审判制度改革重心的基础上,不断带动和推进少年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全面向前发展,加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更加有效地预防、矫治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更加有效地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福建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文清,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