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成清泰德州刑辩工作周记(2019.9.2-2019.9.6)

众成清泰德州刑辩工作周记 2019.9.2-2019.9.6

刑辩收案


9月2日,我所接受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崔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梁彬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9月4日,我所接受涉嫌抢劫罪、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梁彬、张姝婕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9月5日,我所接受涉嫌贪污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梁彬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9月5日,我所接受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指派梁彬、楚晓松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9月5日,我所接受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亲属的委托,指派徐文燕、吴明远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9月6日,我所接受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梁彬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9月6日,我所吕玮乾、吴明远律师,受德州市德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涉嫌妨害公务罪、盗窃罪的被告人张某的指定辩护人。

9月6日,我所郝丽华律师,受德州市德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涉嫌诈骗罪的被告人刘某某的指定辩护人。 


律师会见

9月2日,我所梁彬、张姝婕律师在律师接待室会见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张某某。 

9月3日,我所常明青、吴明远律师到德州市看守所会见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白某。

9月3日,我所刁呈亮、吴明远律师到德州市看守所会见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门某。

9月3日,我所翟秀娟律师到德州市看守所会见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9月4日,我所常明青、楚晓松律师在律师接待室会见涉嫌非法行医罪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祁某。

9月5日,我所徐文燕、吴明远律师到德州市看守所会见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

9月5日,我所梁彬、楚晓松律师在律师接待室会见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9月5日,我所翟秀娟律师到德州市看守所会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被告人李某。

9月6日,我所梁彬律师到德州市看守所会见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9月6日,我所梁彬律师到德州市看守所会见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被告人孙某某。


庭审活动 

9月3日,我所艾宪松、梁彬、宋晓光、楚晓松律师到宁津县法院参加被告人司某某兄弟二人及其他同案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涉恶一案的开庭审理。

9月4日,我所邵岩、吴明远律师,到齐河县人民法院参加被告人侯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的开庭审理。


提供法律帮助 

9月3日,我所郝丽华律师到德城区人民检察院值班,为涉嫌诈骗罪的张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乔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王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李某某认罪认罚提供法律帮助。

9月4日,我所梁彬律师,接待涉嫌抢劫、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亲属,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9月4日,我所梁彬律师,接待涉嫌贪污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亲属,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其他工作

9月2日,我所吴明远律师,到公安局与办案民警沟通许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情,并递交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申请书。

9月2日,我所楚晓松律师,到德城区法院递交被告人吴某涉嫌诈骗罪一案退赔赃款情况说明及被害人出具的刑事谅解书。

9月4日,我所翟秀娟律师,向德城区人民检察院递交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的法律意见书。

9月4日,我所楚晓松律师,联系交通肇事案中被告人亲属,了解赔偿情况,并与受害人代理律师联系,沟通赔偿方案,制作赔偿谅解协议。

9月5日,我所郝丽华律师,到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为涉嫌诈骗罪的张某某提交审查起诉阶段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9月6日,我所翟秀娟律师,到公安局递交信用卡诈骗案嫌疑人胡某委托手续,并了解案情。


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团队

        众成清泰德州所刑事律师团队,是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律师为了适应律师专业化发展趋势,组建的刑事辩护团队。团队以“坚守职业品质,实践职业精神,强化辩护技能,展示职业形象”为根本,倡导职业化理念,并致力于成为社会有影响的刑事律师团队。目前该专业团队由多名律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学历五名、本科学历八名。均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及代理经验。

        众成清泰德州所刑事律师团队,一向以专业素养、职业精神和辩护成功率著称,时常依靠对证据、法律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出色的研究和把握能力在个案辩护中寻觅到实现有效辩护的可靠方案,取得意想不到的辩护效果。在为委托人提供辩护法律帮助外,同时也在通过个案推动理性实践,影响案件的参与者,推动刑事辩护和刑事司法的进步,进而影响和改造社会,践行自身深刻的社会使命。

        为被告人的自由而辩,为救赎被告人及其亲人而辩,同时也为社会进步而辩,这就是我们的团队。

         众成清泰德州所刑事部提供的刑事案件法律服务内容:

        (一)刑事辩护: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二)刑事代理:担任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在死刑复核阶段担任被告人的代理人。


办公地址: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八东路鑫星国际大厦24层

涉黑涉恶案件代理团队联系电话: 0534-2386655、2386611

艾宪松(主任):13905342200

邵岩(合伙人):13853440322

梁彬(合伙人):18105349797

宋晓光律师:13853449444

翟秀娟律师:18753494766

郝丽华律师:18953447860

吴明远律师(实习):17605345880

张姝婕律师(实习):13505340919

刘辉律师(实习):13589948855

楚晓松律师(实习):159647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