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6日,《德州晚报》第四版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律知识。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张美美律师受邀为读者解疑释惑。
以下为晚报原文:
尽管是在和谐社会的今天,仍然有很多人处于暴力的阴影之下。那么,他们该如何保护自己呢?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美美表示,如果发生“家庭暴力”,受害者首要的事就是要积极向外界求助,可以向自己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1 感情不和闹离婚丈夫酒后打妻子
2001年,齐河县的小杜经人介绍后,与同龄男青年小孙相识了。经过短暂相处,两个适龄年轻人平平淡淡地结了婚,组建了一个小家庭。一开始,夫妻俩的二人世界过得还算平静,但渐渐地两个没有恋爱基础的人产生了摩擦。
婚后不久,小杜发现怀孕了,虽然与丈夫偶有争吵,但孩子的到来还是让她获得一丝慰藉。2002年,小杜生下一个女儿,她既要照顾孩子又要忙家务,夫妻感情变得更淡薄。在此期间,两人经常因小事拌嘴,但为了年幼的孩子,小杜努力规劝丈夫,但效果甚微。2016年初,看到女儿渐渐长大,安心下来的小杜试图弥补夫妻感情。但丈夫非但置之不理,还对她冷嘲热讽。失望透顶的小杜一气之下和女儿搬出家在外租房住,并决定离婚,丈夫并不同意。2016年7月12日晚,小孙酒后来到小杜的住处,要求她回家,而小杜却不愿再回那个冰冷的家。见相劝无济于事,小孙便对小杜进行殴打。但小杜依然不从,小孙越打越气,随后从地上拿起一块砖头,冲着小杜的头部砸去,鲜血瞬间从头上流下。
打急眼的小孙又要拿砖砸女儿,小杜看到此景,立即跑到街边向人求救。正巧齐河县公安局巡逻防暴队在此路过,便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并将小孙带到齐河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了解事情经过后,警方依法对小孙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决定。
■律师支招:
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张美美表示,小杜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当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和女儿的合法权益。
为避免再次遭受家暴,小杜可以向其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禁止小孙再次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小杜及其女儿的裁定。
此外,小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情形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因家暴导致离婚,小杜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案例2 就因不给看孩子儿子挥拳打母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说的是母亲对孩子的恩情,然而对于齐河县的秦女士来说,这样的回报却成为奢望。今年10月底的一天,儿子小李将1岁的孙子送到家中,她因为跟儿子置气,没有同意给其看孩子,结果引来一顿“暴打”。
小李今年26岁,自幼被父母溺爱。但自从娶了媳妇后,母亲和父亲便对其不管不问,原因是娶的媳妇不合父母的意。结婚后,小夫妻俩就住在外面,很少跟父母见面,也算相安无事。2015年底,小李顺利当上父亲,本以为家中添了孩子,关系能够缓和一下,但母亲依然没有表露看孩子的意愿。眼瞅着孩子已经1岁,妻子产假早已到时限,但没有人看孩子,确实让小两口为了难。
今年10月20日,小李将1岁的儿子带到母亲家,用命令的口吻让母亲看孩子。而倔强的秦女士看儿子态度蛮横,也来了气,一口拒绝表示坚决不给看孩子。
小李气不过,便挥起拳头捶打母亲。看到儿子敢打妻子,老李气不过,上前拉扯,小李又拿拳头抡向父亲。气愤的老李拨打了110,齐河县公安局华店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民警将小李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后,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并罚款500元。
■律师支招:
张美美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父母有监护能力且未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况下,爷爷奶奶并无抚养孙子的法定义务。小李因父母不给看孩子而对父母进行殴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
对于孩子的这种家暴行为,父母首先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鉴定伤情,根据伤情鉴定意见,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未构成刑事犯罪的,可申请公安机关给予治安拘留等处罚;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
此外,为防止孩子对父母再次实施家暴行为,可以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