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青少年维权中心指定维权服务单位职责

1、协助维权中心协调处理投诉事件。

2、协调各县级青少年维权服务站开展维权工作。

3、积极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特别是外来和外出务工青年提供法律援助,为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其它切实帮助。

4、受理青少年权益受到侵犯的投诉,并积极办理。

5、结合实际,通过教育、 培训等方式大力开展青少年法制学习和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6、利用舆论、传媒等宣传工具,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大胆揭露、曝光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现象和典型案例。

7、积极为弱势青少年群体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保护。

8、定期汇总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事件的处理情况,向维权中心汇报。

9、及时向维权中心反映社会投诉的热点信息。

10、向社会及广大青少年公布服务项目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