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成清泰德州所周琼律师受邀到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法律专项培训

2026年7月9日,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州所证券与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周琼律师应邀为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专题培训。来自集团及各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领域的管理人员、法务负责人及项目骨干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聚焦2026年6月3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周琼律师系统解读了新规的颠覆性变化:实际施工人制度根本转向,回归合同相对性;农民工工资保护路径重塑,直接援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审计条款设定“一年大限”,超期视为认可;出借资质“管理费”不再受法律保护;固定总价合同未完工部分确立“比例折算”规则。


 

新规之下,施工企业、发包方、总包方均需重构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体系。众成清泰德州所将持续以专业法律赋能,助力企业合规稳健发展。

 

 

 

律师简介

 

周琼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州所证券与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管委会成员。1998年4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本科,2000年12月15日取得律师资格,自2002年6月5日执业至今。2022年被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评定为公司法领域专业律师、金融证券保险业务领域专业律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社会任职:第三届、第四届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州律师协会并购与重组委员会(含环境与资源保护专业)主任,德州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评定的“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业务”领域专业律师;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德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法律援助团成员、德城区委政法委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律师服务团成员。

 

业务领域:公司法律事务、金融证券保险及金融票据纠纷、房地产建筑合同、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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