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意识,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德州市新湖南路小学于8月29日下午特邀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刘爱菊律师,为全校教师举办了一场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校园事故预防与处理”专题讲座。
讲座中,刘爱菊律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深入剖析了校园安全管理的关键点。她通过一系列生动具体的案例,不仅揭示了校园事故的多发原因和潜在风险,还详细讲解了学校在事故预防、应急处理及后续责任承担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应对措施。
刘律师特别强调了教师对于维护校园安全的重要性,鼓励大家将安全意识融入到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做到防患于未然。
此次讲座不仅提升了全校教师的安全素养和法律意识,还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信心。教师们纷纷表示,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律师简介
刘爱菊
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具有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自2012年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事、商事案件及非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较高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执业过程中诚信待人、勤勉敬业、认真负责,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信任和广泛赞誉。
主要业绩:
曾为中国银行德州市分行及各支行、德州市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机构提供过法律服务,现担任乐陵市人民政府、山东皇明太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皇明洁能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德州镕泽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瑞森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德州弘德技工学校和多所小学等多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山东省青少年法制讲师团成员、齐鲁巾帼法治宣讲志愿者服务团成员、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团秘书长、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州市人民调解专家、德州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
业务专长:
建筑房地产、商事合同、婚姻家事和劳动争议纠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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