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生效,为帮助企业顺利过渡至新法环境,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德州市律师协会积极响应,组织公司法专业讲师团开展巡讲培训活动。
8月8日,巡讲团走进庆云县司法局开展培训,此次培训邀请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琼律师担任主讲嘉宾。周琼律师以“新公司法视野下董、监、高责任”为主题,为与会人员深入解析了新公司法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带来的影响与变化。
培训中,周琼律师详细讲解了董监高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程序与注意事项,重点阐述了他们在公司运营中的法律责任、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同时,她还简明扼要地解读了董监高对股东出资义务的核查要求、董事和监事的人数规定,以及董监高在忠诚、勤勉和遵守法律法规方面的法定义务。
律师简介
周琼
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法律事务部主任、管委会成员,1998 年4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本科,2000年12月15日取得律师资格,自2002年6月5日执业至今。2022年被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评定为公司法领域专业律师、金融证券保险业务领域专业律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社会任职:第三届、第四届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州律师协会并购与重组委员会(含环境与资源保护专业)主任,德州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评定的“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业务”领域专业律师;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德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法律援助团成员、德城区委政法委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律师服务团成员。
业务专长:公司法律事务、金融证券保险及金融票据纠纷、房地产建筑合同、非诉业务等。
联系方式:手机:13053404513(微信同号)邮箱:zhouqiong5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