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参加山东企业破产与重组智库专家大讲堂



        2018年1月13日,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智库专家大讲堂在德州举行,本届大讲堂由山东省法学会主办,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德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承办,围绕“府院联动”机制与破产案件审理、关联企业合并审理问题研究、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研究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玉华,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玖庆,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孟祥刚,德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王玮,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长刘平,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郁琳博士等出席大讲堂。我所艾宪松、姚立、杨燕、陈明明、刘晓红、杨梅峤等6名律师应主办单位邀请参加本次大讲堂。

        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玖庆在致辞中说,破产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调整手段,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正确适用破产法,依法淘汰落后产能、盘活优质资产,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方式。德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紧紧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积极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德州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有效做法,努力推进破产工作不断提升和发展,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作出新贡献。

        大讲堂分“府院联动”机制与破产案件审理、关联企业合并审理有关问题研究、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研究等三个单元展开交流。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院长鞠海亭、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吴建、庆云县人民法院院长牛庆华、平原县人民法院院长厚德顺、庆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殷金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郁琳、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徐阳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朱淼蛟、常熟市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孔维璌、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芹、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浙江省律师协会破产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任一民、山东省银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史涛、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耿曙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尹德常、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提瑞婷等嘉宾分别发表演讲,从司法、理论与实务三个不同的层面对破产程序中府院联动机制的建设、实质合并规则在关联企业破产中的运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展开探讨。本届大讲堂的成功举行,将为继续深化我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