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搜狐网》2011年4月18日报道:昨天在海口琼山公安分局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一伙随父母在云龙镇打工或玩耍的外省籍青少年,为满足贪图享乐的生活,便结伙持刀抢劫电动车。琼山警方飞鹰队经过一个月侦查,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摧毁该持刀抢劫电动车犯罪团伙,破获10多起持刀抢劫电动车案件。据了解,今年3月9日至14日,新大洲大道三公里至南渡江大桥一带,先后发生3起持刀抢劫电动车的案件。受害人报案均称,3名男子骑着一辆红色摩托车,持刀和棍子拦住单独骑电动车的受害人,进行威胁和殴打后实施抢劫,作案时间一般都发生在夜间10时30分至12时左右。4月15日23时许,飞鹰队员在新大洲大道海口市强制戒毒所附近路段抓获涉嫌持刀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莫某、朱某等3人,并当场缴获作案工具无牌红色125摩托车1辆、砍刀1把和经改制过的木棍2条。经突审,3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出团伙中另2名成员韦某等人的活动情况。4月16日凌晨1时,飞鹰队员在巡控大队的配合下,在云龙镇菜市场旁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韦某和缪某。据了解,被抓获的朱某等5名持刀抢劫团伙成员,为广西、广东、湖南、湖北等多个省(区)人员,年龄最大的朱某25岁,最小的仅14岁。他们在上网和街头吃喝过程中相互认识后,为了满足吃喝玩乐的享乐生活,就走上了持刀抢劫的犯罪道路。他们经常夜间3人合伙驾驶一辆摩托车,持刀和用黑色胶布缠裹着的铁棍到海口实施抢电动车作案。他们遇到夜间单独骑车的人,就持刀和棍上前拦住对方。如果对方不肯开车,他们就持棍进行殴打和抢劫。25岁的犯罪嫌疑人朱某称,他每月打工有2800元至3000元收入,每月生活花费最多花400元,在吃喝过程中认识了那伙朋友后,出于“义气”他经常请大家吃饭,所以钱就不够花了,他们就开始抢劫,整个团伙共有6名人员,每次都是3人一起作案。抢到电动车后,以每辆1000元卖掉,所得赃款平分。另一犯罪嫌疑人16岁的莫某称,2009年春节前他经老乡介绍,与母亲一道从广西来到云龙镇从事种植业。去年11月与朱某认识后,便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一次抢劫,然后一发不可收。他每月有2000元工资,除了交给母亲1000元外,剩下的1000元经常不够他吃喝玩乐和上网。在朱某的鼓动下,他就参与到抢劫团伙之中,每次抢劫得手后,可以分300元左右的赃款。莫某称,他们几个人都有女朋友,因为大家带着女孩在外边吃喝玩乐,花费很大,钱根本不够用,所以就只好抢劫了。“没有办法,男人都要面子,尤其是在女朋友面前,不能掉了份。”目前警方正在追捕另一名在逃嫌犯,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