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正义 砥砺前行|众成清泰德州所吴明远律师获赠锦旗

日,众成清泰德州所迎接了当事人家属的到访,他们特意为吴明远律师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镌刻着“正义之声,律师之力,锦旗之上,情深意重”的诚挚赞誉。这不仅是对吴明远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展现出的卓越才能与敬业精神的极高评价,更是对德州所法律服务专业性的深度认可与肯定。


案情介绍:

本案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案当事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网上贷款遭遇“诈骗”。“诈骗分子”骗取当事人的银行卡信息后,利用该银行卡进行“洗钱”活动。案发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吴律师在承办该案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后,第一时间找到老师,并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同时到银行将银行卡挂失。当事人事后的一系列行为,足以证明其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吴律师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检察官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证实了当事人的事后行为,并最终决定撤案。

 这面锦旗不仅是对吴明远律师的赞誉,更是对众成清泰德州全体律师的鞭策与激励。我们将以此为动力,继续秉持专业、专注、用心的态度,让每一位委托人在我们的帮助下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与力量!

 

 

律师简介

 


吴明远

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专职律师,毕业于山东警察学院,专注于刑事辩护与代理、企业法律顾问、刑事合规业务。尤其在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的辩护与代理积累了自己独特的办案技能技巧。办理了多起有影响力的案件,使多人成功取保候审或被判处缓刑。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

 

主要业绩: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王某假冒注册商标案、端某高利转贷案、王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周某非法持有枪支案等案件,经过辩护,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万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量刑一年六个月到两年,后经过庭前会议,法庭调查阶段的辩护,最终公诉人改变量刑建议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

 

个人荣誉:运河分局“十佳民警” 德州市公安局“三等功”,运河管委会“三等”功,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联系方式:

电话:17605345880

邮箱:wu176053458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