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2月6日下午,我所刘爱菊律师应邀到德州市石芦街小学为全校学生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刘爱菊律师主要从“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三个方面进行讲解。
讲座中,刘爱菊律师以案说法,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让孩子们了解了与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孩子们体会到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刘爱菊律师教育学生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尊法,要有自我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做任何触犯法律的事情,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的保护,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次普法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刘爱菊,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为山东省青少年法制讲师团成员、山东省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山东省妇联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讲师团成员、齐鲁巾帼法治宣讲志愿者服务团成员、齐鲁巾帼维权志愿者、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团秘书长。
现担任房地产、太阳能、建筑工程、网络科技、房产经纪、教育等多个行业、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常年为商业银行等金融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上述顾问单位审查起草了大量商业合同,提供多项法律风险防控建议和意见,处理了多起诉讼纠纷,并挽回了巨额损失,得到了上述单位的充分认可和普遍赞誉。
业务专长:建筑房地产、金融、商事合同、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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