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彬律师参加德州市家暴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培训会

        11月25日,是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后的第一个“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德州市综治办、德州市妇联、德州市公安局联合举办落实《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培训会,德州市妇联主席杨旭博、市政法委副书记张庆友、市公安局调研员李士兵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培训会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全市各级综治、妇联、公安相关工作负责人近400人参加。

        张庆友在讲话中就做好防止家庭暴力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反家暴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庭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反家暴法》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是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二是坚定不移,全面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要在思想上重视、态度上坚决、实施中完善,推动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更好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协作,形成反家暴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健全报警投诉、联合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机制,形成反家暴工作的强大合力。

        市妇联主席杨旭博、市公安局调研员李士兵分别围绕妇联组织和公安部门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对落实《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做好反家暴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培训会邀请了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彬律师和德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姚芳对与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梁彬在授课中对家暴的含义、家暴的类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通过典型案例阐述了家暴给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触人心弦,发人深省。

        德州市于今年4月28日出台了《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对家庭暴力行为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目前德州市已发放“家庭暴力告诫书”2份。此次培训会的举办,将进一步推动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在德州贯彻落实,为建设平安德州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