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座谈会精神,3月17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召开山东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研讨会,省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国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市刑辩律师代表120人参加会议。山东省律协刑委会委员、德州市律协会长兼刑委会主任艾宪松,德州市律协刑委会秘书长、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梁彬参加研讨。
会议指出,要从党和国家依法执政、司法体制改革和律师事业发展三个维度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背景,要求全省广大律师要以自信、专业、理性的姿态积极参与这场斗争,发出律师声音,体现律师的责任和担当。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立足职责,紧密配合,协同做好各项工作,律师事务所要建立报告备案、集体研究、检查督导等制度,律师协会要强化刑辩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做好维权和惩戒工作,积极支持和保障律师参与扫黑除恶辩护代理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研讨会上,省律协刑委会主任宋洪昌解读了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崔冠军、孟凡湖、于凯、公文静、刘晓丽5名律师就涉黑案件特点和办案要求、法律适用、办案策略和风险防范、证据运用五个方面介绍了经验做法。省律师协会编印了《律师办理涉黑案件指导手册》,指导我省刑辩律师依法规范参与黑恶势力犯罪辩护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