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个很重要的监护职责就是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做为监护人,应当懂得如何正确地处理问题,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列举的几种生活中典型常见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况,为监护人提供一些正确的处理方法和相关的法律依据。以此同时,做为监护人,应当教育孩子: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小就教育孩子,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1、问题一:当自己的孩子在同其他小朋友玩耍时,被打伤了,并因此花了不少医药费。在这种情况下,做为受伤者的监护人,应当怎么办?
处理方法:
①做为受伤者的监护人,应当同伤人者的家长进行协商,共同商订一个妥善的处理方法。 ②做为受伤者的监护人,要求对方赔偿一切损失,也是不可能的, 因为伤人和受伤的孩子双方的监护人都有“履行监护职责不当”的责任。
③如果伤人者一方以种种借口不愿协商解决问题并进行必要的赔偿,做为受伤者的监护人,可以找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团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2、问题二:当自己的孩子因与同学闹矛盾而被同学的家长打了,做为受伤者的监护人,应当怎么办?
处理方法:
①做为受伤者的监护人,应当找打人者问明情况并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②如果孩子受伤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如花费的医药费等),应当寻求经济上的赔偿。
③如打人者拒不认错,也不愿承担必要的赔偿,可以找有关主管部门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见“问题一”)
(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①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执行。
3、问题三:当自己的孩子因种种原因,在学校受到老师体罚时,做为监护人,你应当怎么办?
处理方法:
①直接向对孩子进行体罚的老师了解情况,并告之无论如何对孩子进行体罚都是错误的,希望老师改正。同时,也可将该老师对孩子进行体罚的情况向校领导反应。
②如果该老师拒不认错(或学校偏袒对孩子进行体罚的老师),并多次对孩子进行体罚,做为监护人,可以直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③如果由于老师对孩子进行体罚而造成孩子的身体或精神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依法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遵严的行为。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问题四:当孩子去商场购物,遇到被工作人员误认为偷拿了商场的东西而遭到搜身(或扣留)的情况,做为监护人,你应当怎么办?
处理方法:
①如果孩子被商场工作人员以“偷拿东西”为由进行搜身或扣留,做为监护人,一定要向该商场的领导提出抗义,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商场。
②对于情节恶劣,对孩子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法律依据:
(一)《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③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绯谤他人的。
(三)《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说明:“搜查”作为一种侦察措施,只能由公安、检察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等依法进行。一切无搜查权的人,以及有搜查权的工作人员(例如检察人员、公安人员等)违反法律规定,滥用搜查权擅自对他人人身或住宅进行搜查,都是非法搜查。
5、问题五:当孩子的信件被学校老师隐匿或私自拆看,做为监护人,你应当怎么办?
处理方法:
①向老师正重提出:不要再隐匿或私拆孩子的信件,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②如果老师拒不改正,做为监护人,你可向学校领导或教育主管部门投诉该老师,当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法律依据:
(一)《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四)《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问题六:当你发现孩子的一张照片在你并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被刊登在一本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做为监护人,你应当怎么办?
处理方法:
①向私自刊登孩子照片的杂志社提出停止侵权行为的要求,可以要求对方进行道歉并进行必要的经济赔偿。
②如果对方不同意,你提出的正当要求(如:停止侵权、道歉、赔偿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法律依据:
(一)《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二)《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7、问题七:当孩子在上学(或放学)的途中被勒索或抢劫,做为监护人,你应当怎么办?
处理方法:
①不要采取忍让的方式,更不要怕孩子受到报复而不报警。
②也不要自己采取暴力行动,因为你本身也会因此而犯法。
③对于那些专门勒索、抢劫未成年人的不良少年,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将这些人绳之以法。
法律依据:
(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① 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三)《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