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彬律师辩护的李某非法经营案,嫌疑人李某被决定不起诉

    2017年2月22日,德州市武城县的李某驾驶自己运营的仓栅式货车来到北京市大兴区收费站出口时,被该区烟草局截停,在车上查获大量烟草专卖品,并以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下一步处理。大兴区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并将李某予以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李某家人为其聘请了北京及德州某县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李某家属在侦查阶段,鉴于对前期委托律师不满的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来到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找到梁彬律师愿意将该案委托梁彬律师代理,担任非法经营罪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审查起诉阶段,梁彬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安排会见嫌疑人,并查阅了案卷材料,了解到李某仅是以运输为业,本次运输货物来源是通过某物流网站获得,并不认识货物所有人,在装载及运输过程中并不明知是烟草专卖品,直到被大兴区烟草局查获后才得知自己车辆装载的是非法卷烟。

    梁彬律师了解到详细案情后,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李某的行为只是违反了行政法规,并不构成犯罪,且在货物所有人、托运人未到案的情况下,认定李某构成非法经营罪有失偏颇,故在审查起诉阶段向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辩护意见”及“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该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梁彬律师的意见,对李某由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侯审。大兴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当公安机关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该区人民检察院以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对李某不起诉决定。

    通过梁彬律师的据理力争,专业辩护,将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取得了当事人十分满意的结果。


    律师简介:

    梁 彬,男,汉族,1980年1月16日出生,群众,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

    熟悉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风险防范等专业知识,现在主要执业方向为刑事辩护、金融法律服务。

    山东省律协涉法涉诉信访和代理申诉业务委员会委员,德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实习人员考核委员会秘书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山东省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山东省巾帼维权”法律志愿者,德州市义工协会法律服务团团长。

    2011至2016年被本所评为众成清泰律师所事务所优秀律师,2013年德城区司法局被评为德城区优秀律师,2017年被德州市综治委评为全市“群防群治工作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