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秀娟

    翟秀娟,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2007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刑法学)。

    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6月至2011年7月在山东广耀律师事务所实习。2011年7月至今在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执业。

    2012年入选山东省青少年公益律师服务团,2014年被评为德城区优秀团员,担任德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青年律师发展委员会委员。2016年被授予德城区“青年岗位能手”,被聘为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法律援助团成员,被聘为德城区黄河涯镇第一中学法制辅导员及法律顾问,担任第七届德州市青年联合会委员。2017年担任德州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并担任德州市第十八届人代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被授予齐鲁巾帼志愿者,被授予德城区“优秀志愿者”,被授予“2016年度全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先进个人”,2017年度德州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先进个人”。2018年被授予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称号。2019年被授予“德城好人之星-敬业奉献”、“德州市十佳女律师”荣誉称号,被评为德州市第一中学法制副校长。

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其中,民事案件主要为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劳动纠纷、侵权案件,为当事人主张权利,得到了当事人满意的结果;刑事案件则涵盖各个领域或者罪名,曾独自办理或者协同办理了多起德州市乃至全省重大案件,例如:赵某某等非法经营案、张某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德州运河开发区财政局李某某受贿案、德州市工商局陈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平原县第五中学原校长许某某贪污受贿案、李某等开设赌场案等等,并获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当事人非常满意。

自2012年以来,先后为德州市中小微企业、德城区经信局、德城区黄河涯镇第一中学、德州第九中学、德州市第一中学等多个单位开展法制讲座,传播法律知识,预防法律风险,得到了上述单位的一致好评。

执业期间,还办理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担任多个社区法律顾问,积极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业务特长:刑事辩护、民事纠纷、保险纠纷、婚姻继承纠纷

执业理念:专业  诚信  高效  负责

联系方式:

电话:18753494766(手机)     0534238668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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