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强制执行案件,主要包括: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提出恢复执行申请,申请律师调查令并进行调查取证,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提出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提出评估、拍卖申请,进行执行和解,提出参与分配申请,提出司法拘留申请,收集拒执罪证据并提出拒执罪申请。
2、接受案外人、利害关系人的委托,代为提起案外人、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
3、接受被执行人委托,代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复议;
4、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司法拍卖(拍卖、变卖、合意抵债、强制管理)尤其是不动产司法拍卖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5、接受不良资产机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并为处置不良资产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及法律服务;
6、接受当事人委托,申请财产保全,利用专业知识收集对方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处理财产保全异议事项,为案件胜诉以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意见,为案件将来的顺利执行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真正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7、代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代理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代理实现抵押权执行案件,代理实现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执行案件;
8、提供强制执行程序中的法律咨询。